横岗街道六约社区综合服务站和户外文体广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3〕240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3年7月26日至2014年1月13日对横岗街道六约社区综合服务站和户外文体广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横岗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 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建筑面积为1 747.32平方米,主体建筑为5层框架结构,由深龙发改〔2009〕585号文下达项目计划投资623.17万元。另外出入口道路新建工程由深龙发改函〔2010〕87号文同意纳入各主体项目计划投资中。本次送审内容由三部分建安造价组成:第一是综合服务楼新建工程;第二是六约社区服务中心出入口道路新建工程;第三是服务站水表安装工程。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横岗街道办,设计单位为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平顶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单位廉江市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和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综合楼工程在龙岗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采用抽签定标,中标合同价为4 134 ***3.93元,签订固定单价合同。该工程于2010年7月28日开工,2011年10月10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结算经横岗街道办和深圳市龙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5 309 245.23元,审定总造价为5 188 958.68元(其中建安造价4 089 3***.39元),核减金额120 286.55元,核减率为2.27%。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审计日,横岗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372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120 286.55元。主要原因是:1.综合楼建安工程部分单价偏高及工程量多计,核减47 921.35元;2.工程其他费用核减72 365.20元。其中设计费核减45 217元,监理费核减12 235元,审图费核减769元,招标代理费核减4 224.20元,工作站设备购置费核减9 920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工程于2011年10月10日竣工验收,2013年7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120 286.55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120 286.55元应扣减,以该项目审定总造价5 188 958.68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