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公告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多年未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序号 |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号) | 撤销事由 |
1 | 深圳市南山区家庭教育促进会 | 深南民社证字第032号 | 累计3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 |
2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志愿者协会 | 深南民社证字第0136号 | 累计3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 |
3 | 深圳市南山区国际标准舞学会 | 51440305C175565048 | 累计3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 |
同时,请上述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登记证书、印章交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爱心大厦310,逾期不交,视为自动作废。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