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全面落实在用锅炉整治
5月20日上午,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区重点监管企业召开2016年锅炉整治工作会议,辖区内六十余家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及柴油的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区环保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区环保局向各有关企业发放了《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锅炉整治工作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高污染燃料锅炉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摘录等12份政策法规相关材料;对全区锅炉情况进行简要通报,详细解读了相关政策文件对各类锅炉整治方式的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企业必须按时完成整治;围绕排放口设置及可能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原因等问题,强调了锅炉废气监测的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分析了执法监察中比较常见的几类违法行为,要求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深入解读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治及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处罚要求及具体罚则;组织企业就锅炉整治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现场交流。
最后,区环保局领导进一步强调了做好在用锅炉整治及监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对锅炉整治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综合比较锅炉燃天然气与生物质成型燃料、柴油的整治效果及总体成本,鼓励燃生物质成型燃料及柴油的锅炉进一步改燃清洁能源;二是全部锅炉都要按时全面完成整治并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能出现复燃、混燃高污染燃料等违法行为;三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各企业互相监督、如发现有未按要求落实锅炉整治的企业可随时向环保部门举报;四是区环保局相关科室、部门要对企业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共同完成并巩固锅炉整治工作。
本次会议是区环保局对区重点监管企业2016年的锅炉整治工作进行详细部署,下一步区环保局各基层环保所将分别组织辖管的有关锅炉企业召开整治会议,全面做好全区在用锅炉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番禺区空气质量。
(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