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秋季香洲区民办中小学招生第一阶段新生录取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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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根据《2021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珠香教字〔2021〕24号)工作安排,现公布2021年秋季香洲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新生录取结果(第一阶段)(见***)。
一、请拟录取学生家长根据报读学校的要求,于6月28日—30日期间到学校进行资料核对并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二、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于7月19日—8月16日期间登录“珠海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系统(网址:http://14.29.71.19:8860//visitzhmb)”或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特区教育”进行补报名。
***:2021年秋季香洲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新生录取结果(第一阶段).xlsx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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