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下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权限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需覆盖到全市就业及失业人口,因此,海城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工作。
自2010年以来,海城市就业局全力推进《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口已经覆盖到所有大中型企业及大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为方便城乡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就业服务业务,本着方便群众、靠前服务的原则,海城市就业局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权限下放到各镇(区),同时向上级部门申请了专项资金,为全市27个镇(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采购了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的专用设备。
预计2014年下半年,海城市城镇户籍的各类失业劳动者、农业户籍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不必到就业服务大厅办理,可以就近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这一举措,让海城市各类失业劳动者、农业户籍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顺利再就业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