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街道安监执法中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规范执法行为,结合我街道安监执法中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目标
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确保随机抽查在全街道安监系统得到普遍运用,解决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随机抽查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街道安监执法中队。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安监执法中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辖区范围内按照街道行政区域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实施随机抽查。街道安监执法中队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
(二)随机抽查依据
安监执法中队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关于本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的规定,根据监管权限依法进行抽查。
(三)随机抽查对象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的适用范围和调整事项,由安监执法中队负责执法检查工矿商贸、专业市场、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本方案针对的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问题检查,其适用范围限定在生产经营领域。
安监执法中队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详见***),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一般每年更新一次
(四)随机抽查方式
以监管执法人员书面审查、现场检查为主,并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有关专家作为技术支撑。在对象名录中每个月抽查1至2次,确保监督检查有力、有度、有为。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举报、投诉等情况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并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
(五)执法检查人员的选派
组织实施检查的执法人员随机安排(详见***),由负责抽查监管对象的安监执法中队的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2名以上人员组成。
(六)随机抽查事项
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事项抽查,法律法规无规定的不抽查,根据清水河街道实际情况一般为以下事项:(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3)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员工演练;(4)是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5)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6)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7)是否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8)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无证上岗;(9)安全疏散通道是否堵塞;(10)是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1)其他。
(七)开展联合抽查
安监执法中队要按照街道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安监执法中队可以组织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
(八)建立执法档案
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执法档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减、抽取、涂改和销毁档案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监执法中队要将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安监执法中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根据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规定,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明确职责,理清分工,加强合作,共同做好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一方平安。
(三)注重宣传培训。安监执法中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
***:清水河街道安监执法中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水河街道安监执法中队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清水河街道安监执法中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清水河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