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溧水区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区各局办,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江苏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苏教基〔2017〕22号)文件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苏教基〔2017〕2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南京市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宁政传〔2015〕4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特殊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溧水区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负责研究制定我区特殊教育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特殊教育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监督、落实,指导、考核和检查特殊教育各项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经地生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马里兵 区教育局局长
曹智斌 区政府办副主任
组成人员:范海霞 区编办副主任
陈玉铭 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伟华 区人社局副局长、公务员局局长、
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张方健 区政府教育督导员
任坤祺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春林 区国资办副主任
黄晓宝 区卫计局副局长
罗 勇 区残联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张方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人员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成员单位可根据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及议题。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和解决特殊教育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溧水区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
溧水区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区编办: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相关教师编制标准。
2.区发改局:负责将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教育类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
3.区教育局:研究制定全区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方案,统筹指导和管理各校随班就读工作,推进普通中小学、幼儿园随班就读实验研究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班就读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和师资队伍等建设标准和工作机制,加快提高随班就读质量水平。建立全区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例会制度,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按分工履职尽职,对各校随班就读工作组织督查。
4.区民政局:协同教育部门支持和指导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建设运行,吸引社会资源设立专项慈善项目支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5、区财政局: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确定随班就读特殊儿童少年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省市政策安排资金对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予以引导和奖补,支持师资队伍和质量水平建设。督促各校对随班就读工作财政经费投入和规范使用。
6.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溧水区实际,合理确定随班就读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7.区卫计局:做好特殊儿童少年的医学检测、筛查、残情鉴定和医疗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和残联建立特殊儿童少年信息平台和资料库。
8、区残联:会同教育、卫计、民政等部门做好特殊儿童少年筛查摸底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康复、毕业就业安置等服务,监测统计适龄特殊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积极推进、督促和维护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教育权益。协同卫计和教育部门做好特殊儿童少年信息平台和资料库建设。为有需要的随班就读特殊儿童少年提供个性化辅助器具服务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