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高新区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珠海高新区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珠自然资字〔2020〕1431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广东省实施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将高新区唐家湾镇人民政府属下国有农用地1.032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未利用地5.7335公顷。上述共6.7660公顷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高新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