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亿扶持基金培植特色产业集群
“对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针强心针。也让我们看到了经区对招商引资的决心和力度。”日前,来经区考察的浪潮集团高级副总裁兼海外总裁黄刚,详细了解经区刚出台的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意见后,为经区主动调整转变招商引资思路,着力推进招商模式的创新举措点赞。
为进一步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加快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增创新旧动能转换新优势,经区充分解放思想,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大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力度,出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扶持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设立不低于5亿元的产业发展扶持基金,专项用于加快培植特色产业集群。
《意见》提出,将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与医疗器械、先进装备与智能制造、海洋生物与健康食品以及健康养生、文化旅游、商贸金融、科研教育、现代物流等产业,优先支持技术含量高、投资规模大、产业拉动力强的工业大项目和财税贡献大的好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符合《意见》规定的项目同时符合经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支持。
为此,经区管委设立不低于5亿元的产业发展扶持基金,专项用于加快培植特色产业集群。对高新技术、高附加值及列入重点扶持范畴的创新创业项目,《意见》规定,可通过“政府代建并持有,租赁给企业使用(可优先回购)”“厂房建设贷款贴息两年”等方式,对厂房建设事项给予扶持。
对新引进的总部类项目,《意见》提出,自企业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内,参照地方贡献额度给予适当奖励。年度区级财政贡献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的,按贡献量的50%给予奖励;年度区级财政贡献在10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的,按贡献量的60%给予奖励;年度区级财政贡献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贡献量的70%给予奖励。
新引进项目纳入规模以上统计或区级财政贡献首次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不超过2名)个人所得税区级财政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连续奖励三年。单个企业奖励对象的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对本区财政贡献的30%。
《意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债权转股权、税后利润转增资本等方式加大区内投资,按实际到位资金每100万美元对应人民币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引导外资参与区内企业资产重组,助力项目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并购后,按实际并购资金每100万美元对应人民币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领军企业来区投资的,以及国内500强、“独角兽”企业来区投资的,具有龙头带动作用、能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高科技项目,根据企业税收贡献情况,分别给予企业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投资奖励;对投资数额巨大或产业带动性强或发展潜力巨大的创新创业类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另行给予本意见未涉及的其他扶持。
“这个文件是我们招商引资方面的系统政策,各类新招引的项目都可以找到扶持依据,让我们的招商引资工作更规范、更有效率。”经区商务局投促办主任王金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