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水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的通告
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二次供水管理,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建设部、卫生部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截止2018年12月1日,未组织水池、水箱等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并取得市水文水质中心水质检测合格证明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须在2019年6月1日之前完成所辖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
除一年两次对二次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外,如发现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的,还应及时组织清洗消毒。
二、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须依法委托二次供水设施专业清洁机构实施,并取得市水文水质中心出具的二次供水水质合格报告。
三、各专业清洁机构从事清洗消毒业务时,应严格执行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规程,并向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出具清洗消毒人员《深圳市二次供水清洗消毒人员培训合格证》,以及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
四、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和清洗消毒档案。二次供水管理人员需持《健康合格证》上岗。要做好水池(箱)的加盖上锁及“三孔”(人工作业孔、透气孔、溢流管管口)的防护工作,对加压泵房和二次供水设施周边排水设施应及时清理,防止积水,杜绝蚊虫孳生。停用生活水池(箱)应及时将水排干。
五、福田区水务局将定期开展二次供水水箱清洗专项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未及时进行清洗消毒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福田区水务局举报电话:82918342,83149342。
传真:82918255。
特此通告。
福田区水务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