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金山开展环境污染纠纷化解工作交流会
宝山区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环调委)成立于2018年8月,一年多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下,在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和宝山区司法局的直接指导下,成功开展了各类疑难环境污染纠纷的调解。
为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促进调解工作更上新台阶,12月25日,宝山区、金山区召开环境污染纠纷化解工作交流会。宝山区生态环境局领导、司法局四级调研员以及两区生态环境局、司法局、调解机构有关人员参加。
交流会上,宝山区司法局介绍了宝山环境调解工作机制基本情况。宝山区环调委从制度运行、调解方法和实践经验等方面,介绍了成立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宝山区生态环境局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环调委在区生态环境局和司法局的指导下,如何强化行政执法与调解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功能,积极服务社会治理创新,有效弥补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的探索和收获。
随后,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制度、如何提升调解质量效果、如何建立条块结合调解模式等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了系统深入的交流。并现场观摩了宝山区环调委成立以来的调解案卷,结合实际调解案例,针对调解程序、调解协议签订、调解效果回访等具体问题开展现场交流。
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交流会为契机,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工作总结,在前期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及其他区的工作交流,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效果,积极预防、全力化解,扎实解决各类疑难复杂环境污染纠纷,聚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和谐社会,不断努力提升市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满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