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强前海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华强前海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邮编:51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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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强前海项目 |
建设单位 | 深圳华强前海置地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片区四单元04街坊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四单元04街坊,总用地面积6571.61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塔楼一座及附属裙楼,总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其中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65540平方米,包括办公建筑面积6200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13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含再生资源回收站)400平方米、公共厕所12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站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460平方米,包括地下商业面积3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6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需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送往南山污水厂处理。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确保将施工的影响降到最低,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中午或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妥善处理。 2、运营期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各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送往南山污水厂处理。备用发电机安装尾气处理装置,商业餐饮安装油烟处理设备,分别由专用烟道收集后高空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通风排烟系统,垃圾转运站采用负压设计并进行除臭处理。机房和排风机需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商业区域禁止高噪声活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3、周边道路选择乔木、灌木、草皮搭配密植,以减少城市道路带来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不良环境影响,临桂湾三路一侧安装双层隔声玻璃。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