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东片区法定图则0621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为促进高新园区产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拟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东片区]法定图则06-2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东片区]法定图则06-21地块位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东片区,龙大高速东北侧,观光路西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80237平方米,现行法定图则未定容积率,地块备注为“现状保留(现状为已出让工业用地,在满足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扩建或重建,并须优先建设规划道路、公共绿地及公共设施)”。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东片区]法定图则06-21地块保留一类工业用地性质,用地面积172237平方米,容积率确定为1.78;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地下充电站(8个,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一楼
3.光明东江科技园项目现场
(二)网上展示
本公示除在《深圳特区报》发布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展示:
1.http://www.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0月24日至11月22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23466371
传真号码:88219876
***:
1.规划调整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19年10月24日
***
1.规划调整示意图.jp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