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深圳市建设学习型城市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学习型城市建设,市政府于2013年6月19日(深府办函〔2013〕69号)决定建立深圳市建设学习型城市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许勤(市长)
召 集 人:吴以环(副市长)
成 员:黄国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桂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瑞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清泉(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王庭珠(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书记)、陆健(市科技创新委主任)、乔家华(市财政委主任)、郭立民(市经贸信息委主任)、许露露(市人居环境委机关党委书记)、廖澍华(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党工委副书记)、郭雨蓉(市教育局局长)、范志刚(市教育局副局长)、王依军(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马宏(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杨时敏(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刘青(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副局长)、柴凤春(市文体旅游局副巡视员)、张纳沙(市国资委副主任)、汤丽霞(市外办主任)、李少梅(市总工会副主席)、黄晓鹏(团市委副书记)、蔡巧玉(市妇联副主席)、黄发玉(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邓孟忠(深圳广播电视大学校长)、福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贺海涛(罗湖区区长)、余新国(南山区区长)、杜玲(盐田区区长)、宝安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龙岗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张恒春(光明新区管委会主任)、坪山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王立新(龙华新区管委会主任)、何永志(大鹏新区管委会主任),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