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龙岐水头地区法定图则01140116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水头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拟对〔龙岐-水头地区〕法定图则01-14、01-16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01-1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7715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限高36米,无配套设施,备注为规划。
01-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幼托用地R22,用地面积为3860平方米,容积率“-”,建筑限高“-”,规划配套设施设置幼儿园(12班),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龙岐-水头地区〕法定图则01-14地块减少用地面积32.67平方米,01-16地块用地面积增加32.67平方米,01-14和01-16地块总用地面积保持11575平方米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01-14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为二类居住用地不变,用地面积由7715平方米减少32.67平方米调整为7682.33平方米,容积率由2.0调整为3.0,建筑限高由36米调整为45米,公共配套设施设置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3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750平方米,备注统建上楼项目用地;
01-16地块为二类幼托用地保持不变,用地面积由3860平方米增加32.67平方米调整为3892.67平方米,容积率为“-”,建筑限高“-”,配套设施设置12班幼儿园。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3、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
4、项目现场
地址:石角头村西侧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5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邮编:518119),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05月1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瞿工
联系电话:2833***57
***:〔龙岐-水头地区〕法定图则01-14、01-16地块图则调整公示文件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