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到我市开展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责任人刑事追究调研工作
3月10日下午,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率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事故监察与统计处负责人一行到我市开展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责任人刑事追究落实情况调研。副市长芦晓凤、市政府副秘书长贺军、市安监局局长刘治民、市安监局执法支队支队长刘北斗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有关领导以及市安监局有关科室人员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中,市安监局汇报了2011年以来珠海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责任人刑事责任追究、依法行政、地方立法、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交流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两法衔接”和司法审判等方面工作情况。支同祥司长和陪同调研的省安监局部门领导认为珠海市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工作思路清晰、明确,措施有力,成效突出,安全生产形势始终保持平稳。支同祥司长强调,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责任人刑事责任追究工作的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在事故追责的同时,要加强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总结教训,发挥事故的警示作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创新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长远发展;切实做好高栏港经济区华丰纸业有限公司“3·4”较大事故的调查和企业责任人刑事责任追究工作。
芦晓凤副市长在调研时表示,市政府将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全力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着重推进企业主责的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细、做得更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安监局局长刘治民表示将充分发挥好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和市安监局安全监管的职能作用,强化全市安全生产科学化、专业化、技术化、制度化、法治化、社会化建设;认真开展“3·4”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部门的责任,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广泛开展事故案例宣传工作,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