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校长论坛及2013年珠海市校长论坛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珠海市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珠海市教育学会各成员单位:
目前,全国正处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时期。校长是学校的灵魂,是履行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是教育的执行者和实践者,也是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推动者,因此认真学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是当前校长们的首要任务,为此,广东省教育学会决定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题举办“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校长论坛”。
近几届校长论坛我市校长都能积极参与,充分展示了珠海市校长们管理学校的先进理念及办学治校的聪明才智,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希望各中小学校校长能继续踊跃参加第十一届广东省校长论坛征稿活动,把近年办学过程中的办学经验加以提炼,积极投稿。同时也欢迎教育行政人员、教科研人员等参与此次活动。
现将广东省教育学会《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校长论坛”的通知》(粤教学会[2013]1号)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本届论坛主题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怎样当好校长”(具体要求详见***)。希望各学校班子领导每人至少上报论文一篇参评,并且发动学校中层管理干部也踊跃参评。另外希望我市民办教育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及管理干部也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二、请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认真组织好辖区内学校参加论坛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各区属学校请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参评论文和有关材料及评审费送交各区指定联系人,各区及各直属学校统一于2013年5月6日前将所有材料及评审费交珠海市教育学会秘书处。
三、历届“珠海市校长论坛”的成功举办,得到各方面的好评。受市教育局委托,市教育学会2013年将继续举办“珠海市校长论坛”,此次征集的论文也作为我市2013年校长论坛参证论文。市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所征集的论文进行评审修改后上送省教育学会。
四、每篇征文须交评审费120元,其中80元为省教育学会评审费用,40元为市教育学会评审费用。
地址:市教育局四号楼306室
联系人:黄海斌
联系电话:8226227 E-mail:9788898@qq.com
珠海市教育学会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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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学会《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校长论坛”的通知》.doc (315.39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