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珠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珠海市停车场差别化收费听证会的通告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召开珠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珠海市停车场差别化收费听证会,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会参加人30名,其中消费者13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市消费者委员会1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5名,专家学者2名,经营者7名。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10名。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与会采访新闻媒体的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13名,其中10名消费者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并邀请新闻媒体现场监督。当报名人数不足时,由我局委托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其它推荐方式产生。另外3名客运、货运及出租车行业参加人,由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出租车行业协会推荐产生。
(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由市人大办、政协办推荐,专家学者分别由珠海市律师协会、珠海停车服务协会 推荐,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委员会、经营者等参加人,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后由市发改局聘请。
(三)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并邀请新闻媒体现场监督的方式产生。旁听人员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市发改局邀请。
五、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二)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充分听取、收集和如实、客观地反映意见;
(四)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召开听证会的通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六、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听证会参加人的消费者或者旁听人员的,可凭身份证直接到我局物价管理科填表报名,或登陆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www.zhdpb.gov.cn)相关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到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管理科。
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至 8月15日17:30,截止时间以市发改局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珠海市紫荆路30号4楼。
联系方式:庞*** ,电话:2233890 ;传真:2233890。
七、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