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通知关于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的通知
珠规建房〔2011〕6号
关于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网上备案管理的时间和范围
自2011年6月20日起,我市主城区范围内新申请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均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
其他各区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
本通知所指主城区范围为除金湾、斗门行政区以外的市属行政区域。
二、实行网上备案管理的办理程序及要求
(一)开发企业申请入网认证和预售许可。
1、开发企业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规建局”)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申请办理“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系统”入网手续,接受业务培训;符合要求的,由市住规建局予以入网初步认证。
2、开发企业获得入网初步认证后,登录市住规建局网站(网址:www.zhzgj.gov.cn)的“珠海市商品房预(销)售专网”,进入预售许可申请系统,录入楼盘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市住规建局依照规定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珠海市商品房预(销)售专网”公布预售项目相关信息。
4、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2日内向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入网认证确认,接受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的业务培训;符合要求的,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向开发企业提供备案系统客户端(以下简称“客户端”)并开通网上交易账户。
5、开发企业获得网上交易账户后,即可通过市住规建局网站“珠海市商品房预(销)售专网”,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
6、为保障正常使用备案系统,开发企业应使办公设备软硬件及网络配置达到相应要求,具体见本通知***。
(二)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和备案。
1、购房人在市住规建局网站“珠海市商品房预(销)售专网”,查看预售商品房项目及房屋信息。“房屋实时交易信息”栏目中房屋状态显示为“可售”的,开发企业不得拒售。
2、购房人与开发企业就备案系统提供的《珠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内容进行协商。该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工商局和市住规建局联合制定,开发企业不得更改合同条款和随意增减合同内容。房屋买卖双方如有其他约定,则以合同***或补充协议方式进行补充。开发企业制定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格式条款文本须在楼盘开始销售前报经市工商局备案。
3、购房人与开发企业就购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开发企业通过备案系统,在线填写《珠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经购房人核对确认后点击“提交备案”,并在备案系统为该商品房买卖合同设置密码,点击“保存”,该合同即发送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合同编号。备案系统中该项目楼盘表内该套房屋状态显示为“已销售”。
4、开发企业使用市工商局监制的经济合同示范文本专用纸张,在签约备案系统打印《珠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购房人分别签名盖章、持有。
5、开发企业须在网上签约之日起60日内,持有效的《珠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工商部门备案的***或补充协议向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该商品房项目网上备案功能将被自动锁定,房屋销售将被暂停。
6、网上备案功能被锁定后,开发企业须向市住规建局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过错的,须做出书面检查和改正承诺,申请恢复网上备案功能;市住规建局视情节轻重于5至8个工作日内予以重新开通。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并经系统生成合同编号后,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撤销或解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持具有法定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购房人、开发企业共同向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注销合同网上备案。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审查符合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要求的,办理注销手续,恢复备案系统中该项目楼盘表内该套房屋状态为“可售”。
(二)在商品房初始登记(确权)前,市住规建局不受理预(销)售项目房屋面积、用途、结构、户型、套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不可预售房号等事项的变更申请。
(三)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在备案系统中及时更新、汇总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信息和房屋登记状态,并由市住规建局和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通过“商品房预(销)售专网”发布,供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查询。
(四)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咨询或建议,请按相关职能联系有关部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2225854
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电话:2622115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电话:3268279
***:《开发企业网上备案系统软硬件及网络配置说明》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
开发企业网上备案系统软硬件及网络配置要求
一、硬件配置
(一)CPU:P4 2.4G或更高配置
(二)内存:512M或更高配置
(三)硬盘:80G或更高配置
(四)黑白激光打印机(用作打印合同):自动双面打印,打印速度每分钟26页A4纸或更高配置。
(五)数字证书USB eKey电子密钥(通过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进行申请)
二、软件配置
(一)操作系统:windows XP或更高版本
(二)办公软件:office word 2000或更高版本
(三)网页浏览器:IE 6.0(不能低于6.0版本)
(四)安装USB eKey电子密钥驱动程序,地址:http://www.cnca.net/cn/index.htm
三、网络配置
(一)连接方式:光纤或VPN(虚拟专用网络)或ADSL上网
(二)带宽:1M或更高(建议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