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大道综合改造工程中北段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的公示
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公室来文申请办理坪山大道综合改造工程(中、北段)选址和预审手续,该项目起于沙湖路,接坪山大道南段(中山立交—沙湖路),终点至惠州界,接惠州白云一路,总长约15.3千米,拟建设为双向8车道城市主干道。该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隧、岩土、综合管廊等工程。坪山大道综合改造工程(中、北段)项目总范围为1231919.85平方米,其中有44073.29平方米涉及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有关规定,该工程项目属于“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属于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的项目。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涉及生态控制线范围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项目现场。网上展示地址为:http://www.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ps.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网站)。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17年10月28日至2017年11月3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示。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4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