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文船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市南沙文船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市南沙文船重工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广州市南沙文船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市南沙文船重工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福安村洪奇沥东岸十一涌至十二涌。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地面积197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主要从事船舶舾装件的制造,年加工船舶舾装件6300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单层钢结构工业厂房、1栋2层办公楼、1栋2层宿舍楼及变电房等辅助设施,并设有材料及成品露天堆放区。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锅炉和备用发电机,员工食堂设1台炒炉,部分员工在厂内食宿。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员工食堂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再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珠江洪奇沥水道。焊接工序采用先进的半自动CO2保护焊方式,焊接废气经各焊接工位配套的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达标后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应优化车间布局,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污水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硫化物、LAS、总磷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厂界无组织的TSP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车间烟尘浓度满足《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GB16194-1996)的要求。
项目食堂油烟排放口的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试行)(GB18483-2001)。
4、各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机油废抹布、废乳化液等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排放量7800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2621吨/年,氨氮排放量0.0010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中的总量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5年2月12日至2月18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mail:sgk12345@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