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珠街夜间偷倒垃圾抓现行被处罚
利用夜间隐蔽时机,偷倒一车建筑废弃物,被抓现行,河南籍农民工李某褀打错了如意算盘,被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7月25日晚,鱼珠街执法队会同驻街民警、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连夜依法查处一起偷倒垃圾案件,受到村民好评。
当日晚9时40分许,河南籍农民工李某褀利用一台电动三轮车从村外运输一车建筑废弃物,偷倒在鱼珠塘口新街一户居民院内,被村民发现后围堵在事发现场,并怀疑垃圾内藏有化工污染物。
正在检查督导在建工地落实夜间文明施工的鱼珠街执法队执法人队员黄瑞真接到区城管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塘口大街发现有人偷倒建筑废弃物,当事人已被公安民警控制。老黄和搭档小陆立即驱车前往。
塘口是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重点区域,签约率已超过80%。垃圾偷倒在一户已搬离的房间门口的小院内。检查发现,一堆木料等建筑装修废弃物旁边有15个油漆桶,执法人员将情况反馈,要求环保人员增援解决。
执法人员询问已被民警控制的当事人李某褀,其表示油漆桶不是他运到此处的,这与监控录像中的情形相符。区环保执法人员到达后,检查发现桶装中的油漆已过期,随后将15个油漆桶带回进行无公害处理。
最后,依据职责范围,案件交由城管执法队查处。当事人分别在公安、环保执法工作人员的检查笔录上签字。执法人员离开时,现场20多名村民为执法人员两个多小时辛勤劳动用掌声表示感谢。
城管执法人员老黄和他的搭档小陆将李某褀带回执法队,连夜进行询问调查。
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项: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罚款200元,乱扔动物尸体每头(只)处以200元的罚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李某褀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的的行政处罚。(供稿:余巨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