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天河区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自查的通知
天河区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切实提升辖区药品安全水平,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天河区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自查,请将检查记录表(详见***)加盖公章后于1月31日前交至我局药品安全监管科(地址:天河区长兴路123号,联系电话:87260655)。
一、请辖内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即日起对照检查记录表认真开展自查。
二、请辖区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全面排查特殊药品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完善购销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渠道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认真执行出入库复核、查验制度,审核采购人员身份证明,规范销售记录和票据管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日
***1:零售连锁总部检查记录表.doc(请点击左侧链接查看***)
***2:零售企业检查记录表.doc (请点击左侧链接查看***)
***3:批发企业检查记录表.doc (请点击左侧链接查看***)
***4:生产环节检查记录表.doc (请点击左侧链接查看***)
***5:特殊药品经营使用自查记录表.doc (请点击左侧链接查看***)
***6:医疗机构检查记录表.doc (请点击左侧链接查看***)
***7:疫苗委托配送自查记录表.doc (请点击左侧链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