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越秀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012号提案的答复
李云荷委员:
您提出的“解决越秀区民营中小企业基层人才流失”的建议收悉,越秀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21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区商务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越秀区解决越秀区民营中小企业基层人才流失的主要做法:
一、针对“希望有关部门能牵头搭建企业与高校人才对接平台”建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搭建越秀区重点用工企业等各类就业招聘服务信工作群,并建立了专项服务QQ群,通过政策宣传、求职登记及招聘信息发布、咨询解答等加强求职招聘交流互动,同时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开展就业招聘或专场招聘活动,大力宣传就业创业系列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发展并壮大人才队伍。
二、针对“成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公益性学习培训机构。用足政府目前的在职培训资源,如场地、扶持资金、扶持政策等,针对中小企业基层员工群体开展基础的专业技能及职业生涯规划的培训学习”建议。
(一)目前,越秀区商务局与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签订服务协议,以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作为越秀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定期为辖区中小企业举办各种专题的公益性培训。同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市内企业定期主办政府公益培训,联合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开展民营企业创新驱动与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成长与融资战略规划、中小微企业融资等专题短训班以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培训巡回课堂等。我们将相关的培训信息送达企业,发动企业积极参加。
(二)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8号)的要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除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的本省户籍城乡劳动力,持有我省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外省在粤务工人员,以及持有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在粤就业的港澳台人士,均可按照要求申领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员工可以自主选择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或选择到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培训教育机构培训学习,提升职业技能,考取相关资格证书后可申领相应的技能提升补贴,切实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因为规模,资金等限制,无法大力投入对员工素质的培训提升等问题,减轻企业用人负担,为企业提升用人质量,为企业员工实现高质量就业。
三、针对“搭建可供中小企业HR交流的平台”建议。目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搭建越秀区人事经理服务平台,建立了服务QQ群,通过政策宣传、咨询答疑以及申报指引等加强交流互动,同时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开展讲座和专题座谈会等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区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借助政策之力发展壮大。
四、针对“建议政府在舆论导向上,让基层员工能够树立对中小企业的信心,在工作中得到发展的机会和满足感”建议。目前,国家省、市、区已出台或正在修订全方位的扶持民营、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广东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州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等,并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政府在营造发展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良好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与信心。
下一步,越秀区将更关注中小企业的需求,加大对各类企业的精细化就业服务,深入校园、园区、社区等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零距离”招聘活动,不断增进政府和企业、人才之间的沟通交流,进一步促进企业降成本、引人才、谋发展。
感谢你们对越秀区引才留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8日
(联系人:罗妤、赖爱平;联系电话:37631713、810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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