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长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石乡2019年度防汛及地质灾害应急管理
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
为做好和规范我乡地质灾害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特此通知!
长石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9日
长石乡2019年度防汛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设立长石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 波
副组长:罗丽萍
成 员:李德喜、张鹏、靳沁东、吴成林、刘宏炜
各村(社区)主任
由吴成林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预警预防
1、建立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与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相结合的全乡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在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的群测群防工作。
2、编制年度地灾害防治方案。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全乡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对象和范围,制定具体可行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
3、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让。
4、发放“防灾明白卡”。根据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及切坡建房户,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将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要求、责任制成“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有关居民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乡、村、组及具体责任人。
5、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当预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按照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按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三、信息报送
当发现重要地质灾害险情和灾后信息,应当立即拨打0818-8741001将有关情况报乡应急指挥部,紧急时,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置
1、发布灾害信息。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紧急险情,应迅速将地质灾害信息传递给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稳定工作,让村(居)民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
2、全力开展抢救。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乡应急指挥部和基层群测群防组织在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抢救压埋人员,监测灾情、险情发展。乡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破坏电、水、交通、通信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变工作。
3、技术抢修。灾情发生后,乡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与供电、供水、交通、通信、卫生等部门取得联系,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安全维护。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趁灾施乱行为。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维持秩序,疏散聚集人群,并防止引发其他灾害。
5、疏导安置。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保证饮水和食品安全。
五、应急结束
现场抢救工作完成,经有关专业人员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相应结束,乡应急指挥部应详细记录和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并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