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大病保险试点分三步实施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我省将出台实施细则
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扩容一览表
时间 | 新增纳入大病保障范围的病种 | 病种总数 |
2010 | 农村儿童先心病、急性白血病 | 2 |
2011 | 妇女乳腺***、宫颈***、终末期肾病、重型精神病、耐药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 8 |
2012 | 肺***、食道***、胃***、结肠***、直肠***、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一型糖尿病、唇腭裂、甲亢 | 20 |
新一轮医改大幕正徐徐拉开。继去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把大病医保纳入医保范围之后,日前央视《新闻联播》头条消息报道,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胃***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缓解、遏制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而令广东公众翘首以盼的大病医保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密集征求意见中。作为方案的牵头部门,广东省发改委医改办相关负责人昨日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希望尽快拿出大病医保相关实施细则,但由于方案涉及一些主管和执行部门,还需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以确保方案出台后能顺畅执行。
记者从《广东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二稿)中了解到,广东大病医保征求意见稿长达11页,主要分为总体要求、实施原则、筹资机制、保障内容、承办管理、试点探索、强化管理和保障措施等八大方面,方案提出广东“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分三步实施:2012年,完善并推广‘湛江模式’,在汕头、肇庆、清远、云浮市开展试点;2013年全省推开,50%以上的地级市正式实施;2015年全省全面实施大病保险”,而“大病保险资金可从城乡居民医保当年基金收入或基金结余中筹集”,“筹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城乡居民医保当年基金收入的5%左右”。
人保健康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陶志坚表示,“湛江模式”的二次报销以金额为触发标准,而不是具体病种,因此,新农合大病保障范畴扩容至20类大病对“湛江模式”试点地区及参与的商业保险公司影响不大。但对于新农合未引进商业补充保险的地区,大病保障范畴扩容无疑是老百姓的一大福音。
“目前广东已经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新农合的概念正在逐渐淡化,卫生部门再提新农合扩容,对广东来说会显得不太适用。”一位熟悉大病医保的商业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南方日报记者,未来大病医保界定“大病”的主要依据应是看病费用而不是具体病种,超过支付线后即应进入覆盖范围;但根据病种确定的大病医保将最有利于解决因病返贫问题。
“但这要病种足够多,操作细则足够细,理赔要迅速,最好居民能够不用垫付医药费,否则几十万的大病一时也很难拿出那么多钱,所以操作细则要能结合实际情况,跟医院配合起来落实,才能真正解决因病返贫的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
大病医保
在广东
广东大病医保目前有“湛江模式”和“番禺模式”两种模式,前者是指从社保基金中提取部分经费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医疗保险,并提高赔付额度,而“番禺模式”则是由政府引入商业机构进行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