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思艺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广州市思艺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05503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39053190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行政审批局
邮 编:5114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州市思艺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南沙区榄核镇民生路94号 | 广州市思艺印刷有限公司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思艺印刷有限公司位于南沙区榄核镇民生路94号,主要从事商品标签、海报的印刷,年印刷标签、海报共230t。本项目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2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一栋单层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等。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项目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一班制,年工作天数300天。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锅炉、备用发电机。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须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榄核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李家沙水道。 (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有机废气、设备清洁产生的酒精蒸汽,须经密闭车间收集,再经“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II时段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边界污染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三)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轮转机、模切机、印刷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应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降噪等措施,以减少对周边敏感点产生的影响,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限值。 (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油墨罐、含油墨废抹布、废饱和活性炭。应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可利用的固体废物。废油墨罐(HW49)、含油墨废抹布(HW49)、废饱和活性炭(HW49)属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须交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