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溪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
《社区矫正法》已于2019年12月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2020年8月19日下午,夏溪司法所组织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读本,并逐条逐句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着重对社区矫正实施程序、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态度,认真改造,改过自新。
通过此次教育学习活动,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公益活动,增强法治观念,不辜负社会和亲人的期盼,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