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屏山县审计局于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5月30日对屏山县财政局组织的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总计29381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预算收入744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6771万元( 返还性收入-110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606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1781万元),上年结余3373万元,调入资金13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1945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13万元;公共财政支出总计293818万元,年终结余14040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3715万元(其中:本级收入完成277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967万元、上年基金结余1002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98%;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63715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25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68万元、年末结余10027万元)。
(三)政府债务风险情况
全县2018年期初政府债务余额231265万元(一般债务176052万元、专项债务55213万元)、当期举债82912万元(新增政府债券50080万元、置换债券25730万元、再融资债券7102万元),当年偿还债务32848万元,期末余额2592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4816万元、专项债务7445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8年,在屏山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屏山县财政税务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转变支持发展方式”为前提,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全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审计也发现,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管理不规范等需要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2138.70万元。
2.金融机构虚增28台ATM机具多获得补助资金2.8万元。
3.金融机构虚增155个***助农取款服务点多获得补助资金0.47万元。
(二)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对整改措施。2019年3月底,非税收入已缴库2138.70万元;对金融机构虚增ATM机和服务点多获得补助3.27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及时向县农商行、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屏山县支行发函追缴于2019年9月将多获得补助3.27万元追回上缴县财政相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