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宏达煤业有限公司芋荷煤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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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资源利用率、关闭矿井的难易程度、资金投入等因素,经与企业协商,县政府决定对宏达煤业有限公司芋荷煤矿实行依法关闭。
特此公告
长宁县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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