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审计局关于投资审计工作职能职责划分的意见
根据中、省、市关于推进投资审计工作“三个转变”的工作要求和《南充市高坪区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高委办〔2019〕39号)的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将投资审计工作职能职责进行明确划分,确保投资审计工作在改革和转变过程中措施有效,执行有力。
一、划分依据
1.《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办公室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审计局职能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高委办〔2019〕39号)
2.《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高府办发〔2019〕18号)
3.《南充市高坪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结果核查操作办法〉的通知》(高审发〔2019〕3号)
二、职责划分
(一)法规审理与内审监督指导股的主要职责
1.负责采购投资审计所需的审计服务的中介机构和人员;
2.负责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
3.负责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安排,审计业务外包中介机构的抽选;
4.负责投资审计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法律法规咨询与审理;
5.负责投资审计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及修订。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政策***审计股的主要职责
1.提出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草案;
2.承担投资项目决算审计、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和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3.负责投资审计工作的汇总、上报和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投资审计项目的审计复核工作;
5.组织投资审计项目审计中有争议问题的研究处理;
6.负责政府投资审计购买服务费用的审核;
7.对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8.完成局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投资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全面排查风险点和重点核查工作;
2.提出投资审计项目重点核查计划草案;
3.接受有关投资审计工作的业务咨询,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4.负责其实施项目的政府投资审计购买服务考核及结果运用(包括费用的计算);
5.完成局内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