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有效整合乡村医生和人口计生宣传员队伍
为切实提高农村卫生与人口和计划生育资源的利用率,健全和完善农村卫生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体系,促进农村卫生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州政府决定对我州所有乡村医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员进行有效整合。 乡村医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员整合后,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并加挂“XX乡(镇)XX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室(简称村人口计生服务室)”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每个行政村核定两名乡村医生兼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员,其中有一名是女乡村医生。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范围内遵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从业乡村医生兼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员实行全员聘用制。聘用周期为三年,聘用周期满后,所有乡村医生兼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员一律予以解聘,重新聘用。聘用周期内因乡村医生兼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员解聘、辞职、辞退出现岗位空缺,由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生办协商聘用,并报县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聘用期限为空缺岗位本聘用周期剩余的时限,聘用周期满后自行解聘。各县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乡村医生兼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员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并进行每年一次的业务考核考评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兼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员按有关规定要予以辞退。辞退后的乡村医生兼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员3年内不得参加乡村医生岗位竞聘。每名乡村医生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员月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元,其中乡村医生和计生宣传员整合后,计生宣传员的工资待遇部分统一纳入乡村医生现行工资待遇当中。州政府从2008年起每年增加投入80万元,其中乡村医生补助50万元,增加投入计生宣传员补助30万元。各县人民政府在保持原乡村医生和计生宣传员补助不变的基础上,增加经费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补足乡村医生月工资400元以上水平。各县应补足资金,但年内拨付不到位的,州政府投入的资金也不予拨付。核定编制外的乡村医生兼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员工资待遇由各县自行解决。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