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人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期限延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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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5日发表
23日17时许,记者从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受疫情影响,为确保广大参保人员不断保,方便广元外出务工人员春节期间返乡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该局决定延长我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费用期限。
据悉,个体参保人员是指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限时间将延长至2022年2月20日。按照《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规定,对个体参保人员自愿暂缓缴纳202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于12月25日前补缴。
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广元税务”微信公众号、“广元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APP等线上渠道自主缴费或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扣款,也可到参保地商业银行、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或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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