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河北省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11月11日下午,沧州市召开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会议,对全市治理淘汰工作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张清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清副市长强调,一是切实增强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信心,迅速行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将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圆满成功。二是坚决打好打赢治理淘汰“黄标车”这场硬仗。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突出重点,分类淘汰。通过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教育引导群众提前淘汰。要扩大限行,从严查纠。各级交管部门要跟上大力度的管理措施,从严管理和处罚黄标车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压缩黄标车通行空间。要强化宣传,争取支持。广泛宣传“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治理淘汰的相关政策,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淘汰“黄标车”的自觉性。三是创新治理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淘汰黄标车任务完成。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出台工作方案,保障人财物到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分类施策、疏堵结合、统筹推进。要健全联动机制。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整体合力,提升整治效果。要加强督导考核。市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按规定进行问责。要规范执法行为。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避免激化矛盾。
市政府副秘书长肖华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讲了意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长穆桂树对2014年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说明。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