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代表团继续审议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文件
1月11日,我市代表团召开会议继续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市委书记李谦主持会议并发言。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韩晓明,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志参加审议。
李谦表示,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贴中心工作、紧贴群众需求、紧贴依法治省,认真履行职责,在推进立法、强化监督、选举任免、做好代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省法、检“两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在打击犯罪、司法改革、创优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李谦指出,三个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求真务实,通篇贯穿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根本要求,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体现了勇于改革、开拓创新的精神,是履职尽责、保障发展的好报告,是反映民意、关注民生的好报告,是提升人大和“两院”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好报告。同时,他还就省人大和省法、检“两院”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李谦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我市要强化《条例》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要围绕危化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等重点领域,结合《条例》精神和我市实际,抓紧出台更精准、更具体的措施办法。要严格安全准入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戒和处罚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倒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李广恩、李基石、郭艺芳、肖秋生、贡文英等十余位代表也先后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