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五项制度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3月30日,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落实《周报告周通报制度》《问题零报告复查制度》《问题线索查否复查制度》《督查责任制度》《督导情况通报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要求确保“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通知强调,要坚持周报告周通报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实行问题零报告复查和问题线索查否复查制度,对问题查找、问题处理为零报告,对上级交办和自身查找发现的问题线索查否的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检查、蹲点督导、工作座谈等方式,100%进行核实,对发现工作不力、敷衍应付、走过场的,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没有及时调查处理,以及故意漏报、瞒报的,除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主体和监督责任,以及有关调查人员的责任。
通知要求,要坚持督导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对综合督导情况进行梳理分析,专项督导、突击性检查情况随时通报。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制度,对督导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造成被督导检查单位推进不力、整改不力、存在明显问题,或借督导检查之机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