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出台政策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11月20日,记者从巨鹿县金融办获悉,该县出台政策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企业在准备上市过程中、挂牌成功以及发行股票后,可获财政奖励。
据悉,准备挂牌上市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进入辅导期后,便可申请成为挂牌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并获得支持。准备在境内外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巨鹿企业,完成股份改制、证券监管机构正式受理企业上市申请后,便可获得50万元奖励资金;成功上市并发行股票后,再奖励100万元。挂牌上市后5年内,企业实际纳税额超过全县财政收入当年平均增幅以上的地方留成部分,将奖励给企业高管人员。县内企业在异地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县内的,同样享受优惠政策。
此外,对挂牌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巨鹿县国土、税务、环保等部门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快速办理改制上市、资本运营过程中涉及手续。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因审计调账、利润调整等增加的税收,地方留成的资金将由本级财政一次性奖励给企业作为上市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