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4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公告
为了保障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利益,特将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全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纳养老保险费,可按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532元)的40%- 300%为缴费基数,费率为20%,具体比例可以自由选择。具体标准:按40%,2014年每月应缴纳养老保险费283.55元;按60%,2014年每月应缴纳养老保险费425.32元;按100%,2014年每月应缴纳养老保险费708.87元;按300%,2014年每月应缴纳养老保险费 2126.60元。
二、缴费时间
(一)未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请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未交费的人员请于12月15日前到主管地税机关缴费。
(二)在保定银行天鹅路支行实行存款划转的独立缴费人,请务必于12月10日前把在银行的存款账户补足余额,本年度养老保险费征期将于12月15日结束。
(三)现行政策规定,当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跨年度的将不允许补缴。
三、咨询受理
保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0312-5077052
保定市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0312-3301270
保定银行天鹅路支行:0312-3156709
保定市北市区地税局:0312-3327100
保定市南市区地税局:0312-5085817
保定市新市区地税局:0312-3193820
保定市高新区地税局:0312-3108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