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差额选拔干部注重四个转变
近年来,赫山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在差额推荐、差额竞职、差额考察和差额票决的过程中,注重“四个转变”,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由组织提名向群体提名转变。在试点“四个差额”选用干部中,把公开推荐作为第一环节,把群众公认放在评价干部的首位。在2010年区疾控中心主任选拔中,由干部本人“自荐”和单位“举荐”13名人选,区卫生局94名干部职工履行推荐提名权。第一次民主推荐时,票数公开、唱票公开、计票公开,按得票多少13名被推荐对象中公开推荐5名优秀人选,充分体现民意。
二是由职级推荐向职位推荐转变。改变过去干部选拔不明确具体岗位,只进行资格推荐的做法,在推荐预告中公布空缺职位、职位要求、任职资格和差额推荐方法。由干部群众根据空缺职位和任职资格要求,对职位人选进行权衡推荐,比较鉴别同一职位的不同人选,从客观上评定谁更适合这个岗位,选拔出组织意图、群众意见、个人意愿相结合,干部品行、才能、资历与任职岗位相匹配的干部人才。
三是由等额推荐向差额推荐转变。通过全程公开和差额,变以往封闭式定向选任为开放式非定向选任,变全程等额为各环节差额。即从全体干职工差额推荐,到入围人选公开竞职、再到组织部门差额考察,最后到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人选的确定,每一个环节都经历了差额的选拔。
四是由传统委任向差额票决转变。差额选拔干部共进行四次票决。提名由全体干职工票决,竞职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基层干部代表组成的评审团现场票决。考察由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票决,最后由区委常委会议票决。组织部长和其他部务会成员一样,只有一票,区委书记和其他区委常委一样也只有一票。
通过差额选拔干部中的“四个转变”,不仅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了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选了哪些人,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而且为所有具备条件者提供了平等机会,让他们充分享有参与选择与被选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