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领跑全省
本报讯(记者张媛)11月29日,记者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于近期出台了秦皇岛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四项配套制度,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我市始终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据悉,我市于2013年制定实施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的意见》和《秦皇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于今年10月份下发执行了四项配套制度,形成了一套独创的“2+4”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框架。
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主要包括10项内容: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制定资源开发利用、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科技教育、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公用事业、城市建设、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制定或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重大行政区划调整计划、重大地名的命名和更名;以市政府名义对外签署的重大合作协议以及举办的重大活动;市政府重要的奖惩事项;需要报告上级政府或者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我市对10项重大行政决策中的7项从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决策程序三个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并要求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出台。
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相关制度,除决策事项因***、不可抗力、情况紧急需即时决定等原因并经市政府批准外,均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同时,设定了公示、听证、座谈、专家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5种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秦皇岛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是我市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的一个亮点。制度规定,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物价调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有明显利益冲突的、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这4类重大决策事项需要进行听证。听证会除***或隐私外,一律公开举行。
风险评估是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的一大热点。关系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财产的重要决策是评估的重点,如存在实施风险的,决策拟制部门在提交市政府审查决定前,应对方案合法、合理、可行和可控性方面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