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烟草局(分公司)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日前,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大会对1496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自治县烟草局(分公司)荣获“***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县烟草局(分公司)自1983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用好国家局扶持政策,坚持国家扶贫、行业帮扶与威宁自力更生相结合,充分发挥烟草产业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发展水平和质量,为威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2013年,威宁收购烟叶86.57万担,烟农总收入11.57亿元(含补贴),实现烟叶税收2.32亿元。烟农总收入、政府税收创历史新高。这是产业扶贫、产业富民,促进各民族实现共同富裕的缩影。
面对威宁高原落后的经济条件、薄弱的基础设施、严重的工程性缺水以及靠天吃饭的严峻现实,县烟草局(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用好国家各部办委局、省直各厅局及国家、省、市烟草专卖局对威宁自治县的倾斜政策,抢抓发展机遇,整合支农资金,扎实推进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设施管护力度,提高使用效率,极大改善了烟区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使烟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截至2013年,县烟草局(分公司)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37亿元,整合政府项目资金2.5亿元,共建成烟水工程69个,受益基本烟田42.5万亩,同时解决了18.5万人、26.3万头大牲畜饮水问题;投资5.9亿元建成大型密集烤房17705座,可承担35.41万亩基本烟田烟叶烘烤;投资0.28亿元为烟农专业合作社购置农机具6918台(套);投资0.4亿元建设育苗大棚29.98万平方米,供苗面积达14.99万亩;投资0.39亿元建设机耕道184.09公里。水、路、机、房等设施的配套建设,改变了“水不足、路不通”的人背马驼、人耕牛犁的生产方式,有效降低了用工成本,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在众多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县烟草局(分公司)充分展示责任烟草情怀,与各民族团结奋斗,齐心合力共建新农村美丽家园。2009年至2013年,县烟草局(分公司)还全力组织实施了湖南中烟、贵州中烟等卷烟工业企业支持威宁自治县新农村建设项目,先后建成了迤那“芙蓉王新村”、秀水“贵烟新村”等民生项目,让“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在高原深处崛起。
2009年以来,县烟草局(分公司)获得国家、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表彰6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