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
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强调,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必须落实好“两个责任”,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不断汇聚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各级党委(党组)要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牢固树立“搞不好发展是失职,搞不好党风也是失职;发展搞好了是政绩,风气搞好了也是政绩”的理念,像抓经济社会发展那样抓党风廉政建设,尽好组织领导之责、教育引导之责、匡正风气之责、监督管理之责、以上率下之责,真正把党建工作管起来、严起来、硬起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各级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突出土地、交通、房地产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对那些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坚持“零容忍”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要按照市委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小官巨腐”等问题作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做到严打快打,决不姑息迁就。
我们理所当然地会关心爱护干部,但决不会为贪腐行为买单;我们理所当然会严厉查处腐败,但决不会把干事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失误混为一谈。在查处腐败问题上,任何时候都会依法依纪办事,重事实、重证据、讲政策,任何时候都会坚持既严格要求干部又关心爱护干部的方针,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十个不会”要求。对于干事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失误,对于改革发展中的失误,只要没有个人利益输送,没有谋取私利,就要全面、客观、辩证地看待,就会宽容和爱护大胆干事的干部。
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清醒地认识到,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为官有为才能赢得人心,只有破除认识误区,敢于担当,激情干事,才能真正使党风好起来、清风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