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法院创新三个三探索完善陪审制度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张丽莉,通讯员刘美佳)近年来,双桥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司法改革模式成效明显,“三个三”制度助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共有113 名人民陪审员累计参加陪审案件16019 件,参与调解4435 件,协助送达2002 人次,诉前调解案件462 件,在缓解案多人少、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个参与”,全案参审、全程参加、全面参与,实现陪审员多重作用的发挥。双桥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在参加案件陪审合议,履行陪审职责之外,诉外调解、联络信访、协助司法、监督执法也都是其职责。在履职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发挥熟悉社区民情的特点和自己的专长,深入到各镇村、街道社区,协助法官寻找当事人并现场见证送达、提供住所区域内的执行线索,把法院的工作触角涵盖到所有辖区内的居委会和村委会,成为“一乡一法庭”和“法官进社区”的有力支撑。
“三个自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实现陪审员自我提高。成立人民陪审员内部联络管理组织,在法院机关设立了人民陪审员联络办公室,法庭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室,各镇(街道)设立了人民陪审员联络室,实现了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法院的指导下,陪审员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根据考核结果实行末位淘汰制,每年淘汰率不低于10%。对现在人民陪审员实行动态化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制。为保持陪审员队伍的活力和工作积极性,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各项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参加培训及出勤率等方面内容。
“三个感知”,以职责为重、以陪审为荣、以奉献为乐,实现陪审员价值追求。双桥区法院作为人民陪审员市改革试点法院,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上,放宽选任条件,将50 岁以上有热心、公益心、正义感的退休或在基层组织工作多年的老干部、老工人做为选任重点,其中不乏老党员、老支书、老工会主席,能够最大限度地解决因无时间造成的“陪而不审”现象。人民陪审员和法官能够进行双向评价,法官的办案程序是否依法、是否公正司法,陪审员均可以作出评价,极大促进了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