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
经秦皇岛市气象部门和环保部门会商研判,2月15日我市将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气,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15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
预警期间,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