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荣获湖南全省首批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县称号
安化县荣获湖南全省首批城乡居保
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县称号
安化县自2011年7月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严格按照省人社厅“以软件建设为主,硬件建设为辅”的原则,夯实各项基础工作,从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入手,切实做好参保扩面、待遇发放、基金安全管理等工作,不断加快推进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建设。日前,安化县被省人社厅授予“全省首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县”荣誉称号。
三年来,安化县按照“引导群众积极参保、扶助困难群众参保、***服务促进群众参保”三个方面加大征缴工作力度促进工作落实,征缴工作逐年有新提升;针对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制定“时间上百分百按月及时发放、金额上百分百足额发放”的“双百规定”,有效保证了退休群众的待遇领取;恪守基金红色警戒线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定期组织乡镇、村组对辖区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根源上的检验保证基金安全完整运行;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逐步构建起制度健全、经办规范、流程统一、管理高效、服务到位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缴费、领取待遇、生存认证等工作的便民渠道,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赞誉。
2014年,安化县城乡居保实现征缴基金3900万元,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14%,共为14万余名老年居民发放养老金9820万元,城乡居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在获得全省首批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县称号的同时,安化县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优秀单位。(供稿 李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