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人社局持续深入实施就业惠民工程
博州人社局持续深入实施就业惠民工程
我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稳定就业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坚持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统领,牢牢把握就业形势,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全面推进就业惠民,实现以业安人、以业稳人、以业富人。着力在拓宽就业渠道、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提高就业能力上下功夫。截止4月底,我州新增城镇就业386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2.2%,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7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56%;企业吸纳就业212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0.78%;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截止第一季度,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4399人(次),完成任务的24%,创收9868.78万元,其中,转移到城镇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11743人(次),完成计划任务的39.1%。截止4月20日,全州共培训各类人员6153人(次),完成全年任务(15000人)的41%。其中,农村劳动力培训3682人,城镇失业人员培训825人,创业培训300人,在岗职工培训1346人。
一是压实工作主体责任。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年”活动,针对性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实施就业政策落实绩效考核评估。将促就业各项计划任务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至县(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全年就业任务,制定了《2017年自治州就业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博州人社字〔2017〕18号),把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统筹城乡就业等主要目标纳入责任考核,建立健全了就业工作和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制度。
二是想方设法扩大规模。大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扩大转移规模。开展了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以入户家访、主题宣传、岗位援助、职业培训“四项服务”为抓手,活动期间走访就业困难人员657户,其中残疾人142户。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90人,其中残疾人46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人数430人,公益性岗位安置35人。
三是加强培训体制机制建设。将职业培训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县市,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州人社局与各县市人社局签订了职业培训目标责任书,将2017年职业培训目标任务(15000人)及时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博乐市6100人、精河县5100人,温泉县2800人,阿拉山口1000人,印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度自治州职业培训目标计划的通知》(〔2017〕4号),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培训工作目标计划、总体要求和工作要点。
四是狠抓精准就业帮扶。制定了《自治州2017年脱贫攻坚就业创业扶持工作方案》(博州人社字〔2017〕19号),对我州有劳动能力、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贫困富余劳动力942人,通过引导转移就业、开展季节性劳务创收等方式帮助他们增收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