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提高农村治安水平——组建村级治安巡防队
“忠于职守,保家为民,打击犯罪……”在嘹亮的宣誓声中,6月11日,献县河城街镇小屯村治安巡逻队正式成立了。60人的巡逻队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上岗,并配备器械、车辆、通讯工具。在全村范围内开展治安巡逻、排查、突发应急等工作,积极收集、提供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每天由一名村干部带班,对街道、企业、小巷等重点地段和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随时做好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准备。
小屯村自组建村巡防队后,未发生一起治安盗抢案件。小屯村的治安新貌,只是献县组建农村巡防队、推进农村治安全面监管中的一景。在垒头乡横上村,企业摊点比较多,村巡防队加强夜间巡逻,围绕保护企业安全制定了巡逻路线,得到了企业的拥护;在南河头乡东单桥村,巡防队巡逻时在村边发现一辆遗弃车,经派出所核查,该车为被盗车辆,案件已移交当地刑警队处理;在乐寿镇朱高坦村,巡防队在巡逻过程中抓住5名偷窃人员,及时报警将嫌疑人交警方处理……从今年7月开始,百余村陆续组建起农村治安巡防队,极大提高了农村的治安管控水平,切实保护了群众的财产安全。
献县有62万人口,其中50万在农村,农村治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县社会稳定。针对当前农村治安管控力量相对薄弱,侵财、伤害等案件多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这一现状,今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农村推行了“一村一警一员”工作模式,即:每村配备一名“村警”,由公安局正式民警兼任;每村配备一名治安员,由本村公民担任。农村治安员每人每月300元工资,每人每年500元服装费,为此,县财政每年拿出205万元作为农村治安员工资和服装经费。目前,驻村民警和500名农村治安员已全部上岗开展工作。“一村一警一员”工作机制的推行,延伸了公安触角,消除了治安盲区,促进了农村综治维稳工作的开展。 7月1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大会,决定在全县组建农村治安巡防队,逐步建成覆盖全县农村的治安巡防体系,全面提高农村治安管理和防控水平。要求各村按照全村人口总数30%的标准组建村级巡防队,负责本村24小时巡逻防范和治安信息搜集上报工作,农村治安员担任本村巡防队队长,村“两委”班子负责对群众巡逻工作的日常管理。到目前,全县已有115个村按照标准组建了村级巡防队,统一配发了警棍、手电、对讲机、袖标、帽子等巡防器材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