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建立五项机制联动办案打击环境违法
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不仅需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更需要形成“组合拳”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为此,邱县环保局建立了“五项机制”联动办案,查处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力度明显提升,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与环境安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办案专业化机制。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专门负责日常环保案件,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各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同志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类案件的调查、审查等工作。同时环保局专门聘请业务专家,对案件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征询。县法院、检察院定期到环保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二是建立快速办理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通过绿色通道,实现快捷快诉。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提前介入,及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质量。2014年环保局与公安、法院联合执法共取缔重污染小企业32家,刑拘1人,网上追逃1人,产生了强烈的震慑效应。
三是建立案件反馈机制。定期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就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协调,统一执法尺度。
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执法、司法、监督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无缝衔接。
五是建立案件公开机制。把此类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重点,通过网站、报刊发布典型案例,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及法律文书等,有效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