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地税局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国地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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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2日发表
一是严格落实省局要求。市县两级地税机关积极与国税部门取得联系,召开国地税合作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创新合作方式,并根据省局对征管基础工作、国际税收合作、税收宣传等合作事项的具体安排,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订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部门、业务流程,确保合作事项按时落地。二是巩固已有合作成果。巩固过来联合办税、联合宣传等工作成果,并结合省局要求进一步深化完善。为确保金税三期系统单轨上线运行,市县两级国税、地税机关联合开展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9月中旬,国地税协商确定肃宁为办税厅联合办公试点单位,互派征收人员到对方办税服务厅联合办公,试点成熟后将在全市实行。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根据省局确定的“32+N”项目,确定了合作对接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存在问题及突发情况的解决方法,做出重大工作部署和活动安排;定期通报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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