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市可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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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2日发表
2月2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日前省民政厅确定了12个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各市辖区内居民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以下简称涉外婚姻登记)。我市确定负责涉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处为莲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一处,咨询电话5921533。
据了解,这12个婚姻登记处分布在11个设区市,其中沧州市有2个。自3月1日起,全省的涉外和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分别由这12个婚姻登记处办理,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不再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其中,我市莲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一处被确定负责办理我市辖区内(包括定州市)涉外和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昨日,莲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一处主任温新建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接到相关通知,工作人员会尽快到省里进行涉外婚姻登记培训,并按照要求按时开展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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